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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測速照相位置(84 處)

闖紅燈照相 19 處、測速照相 61 處、科技執法 4 處。每天自動比對政府資料,2026年10月14日確認為最新。速限單位為公里/小時;拍攝方向「往北」表示拍往北行駛的車,「雙向」表示兩個方向都拍。

經過新竹縣時,車本本會在照相點前語音提醒速限,不用背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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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市(22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中正東路與仁德、仁孝街口闖紅燈—雙向
中華路212號前(台1線70.1公里)測速50雙向
中華路與中正東路口闖紅燈—雙向
中華路與中華路1483巷口測速60雙向
中華路與鳳岡路口北上測速50往北
中華路與鳳岡路口南下測速60往南
中華路與興隆路口闖紅燈50雙向
文興路與自強南路路口闖紅燈—雙向
光明六路東一段與自強北路口闖紅燈—雙向
光明六路東二段與高鐵七路口科技執法—雙向
光明六路與縣政二路口闖紅燈—雙向
竹北市中華路與鳳岡路口北上測速50往北
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與嘉豐南路一段口測速50往東
竹北市自強北路與十興路口測速50雙向
竹北市興隆路與莊敬南路口(新竹地方法院前)測速50雙向
自強南路與文興路口測速50雙向
自強南路與自強南路59巷口闖紅燈—雙向
西濱路一段與西濱路二段265巷口(台61線)測速70往南
東興路二段198號前測速60雙向
東興路二段316號前(120線7.1公里)測速60雙向
新竹高鐵站4號出口前引道科技執法—雙向
溪洲路與新溪街口測速50往北

竹東鎮(11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中興路一段94-2號測速50往南
中興路一段與中興路一段229巷口測速50雙向
中豐路三段老爺山莊路口測速50往北
中豐路與台68線路口測速50雙向
公道路616號前測速50往西
台68線12.3公里處測速90往東
台68線12公里處測速90往西
台68線竹東匝道口與北興路三段測速50往南
竹東鎮中興路三段與學府路口闖紅燈—雙向
竹東鎮中豐路與台68線路口闖紅燈—雙向
竹東鎮東林路與北興路一段路口闖紅燈—雙向

芎林鄉(5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文德路259號測速50往南
文德路6號測速60雙向
竹120線11.5公里竹林交流道北上匝道口測速60往西
富林路一段518號測速60雙向
富林路三段與光明路口測速60雙向

峨眉鄉(5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中豐公路中興中盛村路口測速60往南
台3線82.2公里至84.3公里測速60雙向
台3線89.4公里測速60往南
台3線89.6公里測速60往北
台3線91.2公里測速60往東

湖口鄉(10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八德路一段35號前(台1線61公里)測速60雙向
八德路一段與中山路一段口測速60雙向
八德路二段579號前測速60雙向
中山路一段與忠義路口測速50雙向
中山路一段與達生路口測速50雙向
成功路與三元路路口測速60雙向
湖口鄉中山路一段與達生路口闖紅燈—雙向
湖口鄉新興路與中華路口闖紅燈—雙向
湖口鄉達生路與民族街口闖紅燈—雙向
新興路與中華路口測速60雙向

新埔鎮(6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文山路亞東段1008號測速50雙向
文山路亞東段369號測速50往西
新埔鎮楊新路一段與中正路口闖紅燈—雙向
新關路五埔段與1046巷口測速60往東
楊新路楊新路一段322號測速50往西
褒忠路與文山路犁頭山段口闖紅燈40雙向

新豐鄉(9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台15線62.8公里處測速60雙向
台15線64.4公里處測速60雙向
台15線鳳鼻隧道測速60雙向
台61線60.1公里處測速90雙向
新豐鄉台15線鳳鼻尾隧道66.3K至69.5K科技執法60雙向
新豐鄉康樂路一段與明新街口科技執法—雙向
新豐鄉新興路與建興路一段路口闖紅燈—雙向
新豐鄉新興路與康樂路一段口闖紅燈—雙向
濱海公路埔和村189號之1測速60雙向

橫山鄉(3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中豐路一段與站前街口測速60雙向
中豐路三段139號測速50往南
中豐路與中豐路二段12巷口測速60雙向

關西鎮(7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大同茅仔埔5鄰35號測速50往西
中豐公路牛欄河6鄰63號測速60雙向
中豐公路與十六張路口測速50雙向
中豐公路與中山東路口測速60雙向
台3線62.1公里測速50往北
石岡子路736號測速60往西
關西鎮正義路與中山路口闖紅燈—雙向

寶山鄉(5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三峰路二段8號測速40往北
竹47-1線4.1公里測速50往南
雙園路二段與雙園二街口測速50往南
寶山路一段228號測速40往北
寶山路二段竹83線0.8公里測速40往南

其他(1 處)

地點種類速限拍攝方向
竹林交流道北上入口匝道闖紅燈—雙向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測速執法設置點」、國道公路警察局與各縣市警察局闖紅燈照相及科技執法設置地點(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並依車友回報校正。實際以現場標誌與執法單位公告為準,請遵守速限、安全駕駛。